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臺北試演場修繕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北試演場修繕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3.79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 |
單位名稱 |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1/21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2/01 09:00 |
開標時間 | 108/02/0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3,007,5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2
前一版公告日(108/01/31)
前一版公告日(108/01/17)
前一版公告日(107/12/28)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2)E602011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依內政部97年1月21日台內中營字第0970800035號函示,營造業承攬工程有無超出其承攬造價限額,仍應以其契約金額為認定基準;及工程會98年3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055650號函示,營造業投標廠商之標價在底價以內,但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之處理方式,爰本工程投標廠商如為丙等綜合營造業,其投標總價(含比減價後之標價)逾營造業法所定丙等綜合營造業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