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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卓溪鄉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等養護(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於 108/01/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度卓溪鄉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等養護(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29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29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8年度卓溪鄉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等養護(開口契約)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76.55.62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108/01/22
108/01/29 08:30
108/01/29 09:00
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資格:以從事汽車修護業者或與本採購標的物相關營業項目之業者,且經政府立案或登記合格之廠商。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原住民廠商身分證明文件(原住民廠商如係獨資人,請檢附負責人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騰本及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如係為原住民機購、法人或團體,將檢附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三)因車輛維修屬專門技術,為維護維修品質: 1、投標廠商負責人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中華民國核發汽車修護丙級技術士或以上證照。 2、前款人員受雇於廠商之勞工保險加保證明,並提共最近三個月內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加保紀錄,前款人員為廠商負責人者得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