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大廳部分空間委託經營管理」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於 108/01/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大廳部分空間委託經營管理」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開標時間108/01/2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2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大廳部分空間委託經營管理」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95.33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108/01/22
108/01/28 17:00
108/01/29 10:00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基本資格:具承攬本案能力之合法廠商,營業登記項目須為飲料店業、餐館業、綜合零售業、藝文服務業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類別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服務建議書(1式 8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