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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運動場地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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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運動場地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96.4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1/2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1/28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1/2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符合下述之一者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 C公會會員證 B.公司基本資料。請自行下載列印「公司基本資料」,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公司(商業)(工廠)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以上符合資格之廠商應為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5.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 款,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開標。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