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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埔心鄉公所108年度村鄰長、調解委員文康暨社區觀摩活動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於 108/01/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彰化縣埔心鄉公所108年度村鄰長、調解委員文康暨社區觀摩活動」,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768,000元 ,開標時間108/02/14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2/14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108年度村鄰長、調解委員文康暨社區觀摩活動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3.76.47.67
民政課
108/01/25
108/02/14 09:00
108/02/14 11:00
1,768,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2段34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2月14日上午9時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貳佰元整寄本所埔心鄉公所、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二段344號,並說明招標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二、招標圖說文件費:(一)現場購買文件費及圖說費為新台幣200元正,(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正。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乙種以上之旅行業執照。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4.經營旅遊業之乙種以上或綜合旅行社並持有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
5.旅行業履約保險及責任保險之保單需有效期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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