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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購藥品力振心錠16毫克乙批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於 108/01/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臨購藥品力振心錠16毫克乙批」,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994,560元 ,開標時間108/02/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2/14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臨購藥品力振心錠16毫克乙批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A.21.100.40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108/01/28
108/02/14 09:00
108/02/14 10:00
994,56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整請至出納繳交文件費後至總務室領取標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