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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童居住環境及生活設施改善計畫(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於 108/01/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家童居住環境及生活設施改善計畫(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2/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2/1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家童居住環境及生活設施改善計畫(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A.21.100.11
行政室
108/01/29
108/02/12 17:00
108/02/13 10:00
4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一)檢附建築師事務所許可設立證明
如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代表。
2.另需附建築師證書、本年度有效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納稅之證明文件
1.最近一期已完稅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未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之廠商,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4.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文件。
5.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列證明文件廠商得於投標時提出影本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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