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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4號埤塘水源反送至桃園大圳管線工程監造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於 108/01/3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1-4號埤塘水源反送至桃園大圳管線工程監造」,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28,000元 ,開標時間108/02/18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2/18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桃園1-4號埤塘水源反送至桃園大圳管線工程監造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3.20.1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108/01/31
108/02/18 09:30
108/02/18 10:30
528,000元
否
01
0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1/3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1/3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一)投標廠商資格:須為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A.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須具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水土保持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其中之一)。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具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水土保持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其中之一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依規定無須繳納者免付)。
C.前開A~B項共同所需資格證件:
1.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購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或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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