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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花蓮縣轄區因應氣候變遷橋梁安全維持檢測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於 108/01/3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度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花蓮縣轄區因應氣候變遷橋梁安全維持檢測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3,007,934元 ,開標時間108/02/2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2/25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08年度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花蓮縣轄區因應氣候變遷橋梁安全維持檢測工作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3.15.25.4
玉里工務段
108/01/31
108/02/25 17:00
108/02/26 10:00
13,007,93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
1.廠商資格
廠商應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
c.國內大專院校
d.研究機構、財團法人
2.人員資格
a.計畫主持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土木或結構技師且具有橋梁設計、檢測、補強、監造、施工等相關工作經驗10年。
(2)國內大專院校之土木相關科系副教授並從事橋梁相關研究或工作經驗2年。
(3)研究機構、財團法人之研究員或組長並從事橋梁相關研究或工作經驗2年。
b.檢測人員應有1員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大學以上土木相關科系畢業,具1年以上橋梁工程之相關實務經驗者(專科3年、高工5年)。
(2)受過橋梁檢測相關訓練並領有證書者,該證書應為政府機關、相關技師公會、學術研究機構核發,1年以上橋梁檢測實務經驗。
(3)若無具備上述資格者,得以土木或結構技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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