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法令遵循制度委託研究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8/01/3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法令遵循制度委託研究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997,500元 ,開標時間108/02/2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2/22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法令遵循制度委託研究案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3.15.86
秘書處採購科
108/01/31
108/02/22 09:00
108/02/22 10:00
997,5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
一、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依法立案之法人、團體(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一) 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需出具該學術單位參與本計畫之授權書或公文(如以國立大學校友基金會或系所基金會名義投標者,應另出具合於教育部90年8月10日函頒「國立大專院校組設之財團法人基金會與校務基金關係之處理原則及配合措施」規定之證明文件)。
(二) 法人、團體: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營業稅者,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