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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建築物拆除重建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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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建築物拆除重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82.13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2/01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2/21 10:00 |
開標時間 | 108/02/21 14: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3,920,756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4/17)
前一版公告日(108/04/02)
前一版公告日(108/03/06)
前一版公告日(1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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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3.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經驗者。 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5.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