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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浮國小第3期校舍(含原民高中羅浮校區)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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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羅浮國小第3期校舍(含原民高中羅浮校區)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80.4.96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2/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3/12 09:30 |
開標時間 | 108/03/12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12,357,994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3/14)
前一版公告日(108/03/13)
前一版公告日(108/02/11)
前一版公告日(1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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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氣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符合1項基本基本資格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3)專業分包投標:符合第1項第(1)款甲等綜合營造業得檢具其他(3)款資格專業分包協議書投標,專業分包廠商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投標廠商之成員。 (二)應檢附之文件詳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