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松山機場航油中心所屬之#8、#9、#10、#11等4座錐頂油槽內部防蝕塗覆與維修等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松山機場航油中心所屬之#8、#9、#10、#11等4座錐頂油槽內部防蝕塗覆與維修等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41.2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2/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3/07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3/08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407,12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時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登記需有E903010 防蝕、防銹工程業及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至少一次承包一座1000公秉以上之貯槽內部底板整修防蝕塗覆工程,並持有完工証明書者。 決標後7日內需提供文件: (1)合格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含複訓證明)及該員勞保證明或保險明細表、合格急救人員證照(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具急救人員證照得兼職)。 (2)缺氣作業主管、局限空間作業主管及有機溶劑作業主管人員(須持有合格證照)。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