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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警專特班學員駕駛訓練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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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警專特班學員駕駛訓練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2 - 除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以外之經紀商及批發貿易服務 |
機關代碼 | 3.1.1.15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
單位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3/2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4/03 09:00 |
開標時間 | 108/04/03 14: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59,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1段383號秘書室(庶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一) 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原場地考駕照之汽車駕駛訓練班,並持有立案證書者。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 汽車駕駛訓練補習班施教場地,距離本總隊以單程不超過40分鐘為原則,且容訓量50人以上(需檢附監理單位核可之證明書)。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符合以上資格,並依招標公告及本投標須知規定應具備之其他證件之無不良紀錄廠商,且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者均可參加。 �v所列應檢附具之證件影印需蓋與正本相符及公司大小章。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