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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108年度動物屍體委外處理業務-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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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澎湖縣108年度動物屍體委外處理業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6.22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
單位名稱 | 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3/2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3/28 15:30 |
開標時間 | 108/03/28 16: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0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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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11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檢具經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之一: (a)廢棄物清除及廢棄物處理或清理(焚化)許可證明。(b)清理許可證明文件。前二項之清除與處理代碼須具備D-01(D-0103不得除外)項目。(c)具備廢棄物清除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該固定汙染源若已設置完成,設置許可證得免於有效期限內(其處置過程需符合環保署96年6月26日環署廢字第0960042598號函釋)。處理方式為焚化處理。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