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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八、九年級戶外教育活動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學年度八、九年級戶外教育活動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機關代碼 3.80.5.78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4/17
截止收件日期 108/04/24 16:00
開標時間 108/04/25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948,65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經政府合格登記之旅行業者,需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2、投保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證明。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6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合法登記、設立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