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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投影機燈泡購買、更換及投影機保養維修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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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8年投影機燈泡購買、更換及投影機保養維修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
機關代碼 | 3.15.8.5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4/1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4/23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4/24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90,5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符合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專案服務(勞務類)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 2.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3)廠商或負責人與本機關首長或本採購案洽辦機關首長或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或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 (4)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