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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108年警察志工參訪觀摩活動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警察局 於 108/05/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本局108年警察志工參訪觀摩活動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77,200元 ,開標時間108/05/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5/09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本局108年警察志工參訪觀摩活動採購案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3.76.55.2
花蓮縣警察局
108/05/02
108/05/09 09:00
108/05/09 10:00
377,2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J902011旅行業(公司名稱標明專業且限專業經營),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食宿、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之營利事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請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登記公函及申?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於截至投標日前6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記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5.有效期限內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 (三)採用電子領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 (四)服務企劃書1式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