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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防災教育館業務廣播設備建置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於 108/05/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本局防災教育館業務廣播設備建置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92,000元 ,開標時間108/05/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5/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本局防災教育館業務廣播設備建置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3.80.32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108/05/02
108/05/08 17:00
108/05/09 10:00
392,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提供招標文件電子檔,請自備USB
一、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廠商投標時須檢附各設備廠牌/型號,並檢附型錄/功能說明書等資料,內容應以色筆標示以利審查;本案須提供符合本規範需求以上之規格,經規格審查不符者,視為無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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