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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道路安全宣導」活動委託專業服務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08/05/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2019道路安全宣導」活動委託專業服務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0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5/15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5/15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2019道路安全宣導」活動委託專業服務工作
勞務類
913 - 強制社會安全服務
3.80.11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規劃科
108/05/03
108/05/15 09:00
108/05/15 11:00
4,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投標廠商資格: 1. 需經政府核准設立之營利事業單位、學術研究機構、法人或團體 ,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2. 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3. 一般證件: (1) 營利事業單位: i.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依據中華民國98 年4 月2 日經 商字第09802406680 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 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ii. 廠商納稅證明。 iii.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 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 (2) 法人或團體,應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3) 學術研究機構,應出具參與本案之單位授權證明書或公文(正本)。 4. 服務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