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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一大樓數位網路電話交換系統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高等檢察署 於 108/05/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博一大樓數位網路電話交換系統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840,210元 ,開標時間108/05/20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5/1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博一大樓數位網路電話交換系統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A.11.10
臺灣高等檢察署
108/05/07
108/05/17 17:00
108/05/20 09:30
4,840,21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署總務科(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電話:02-23713261#6051許先生,傳真:02-23754415)購買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現場繳納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本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領有得提供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丙級以上(含)電信工程業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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