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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泰武鄉公所「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於 108/05/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屏東縣泰武鄉公所「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450,000元 ,開標時間108/05/21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5/20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76.53.79
財建課
108/05/14
108/05/20 17:00
108/05/21 09:30
1,450,0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或人民團體、學校;公司或行號檢附公司或行號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法人、人民團體、學校檢附設立登記證明影本。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機關《構》或團體,應提供稅捐稽徵單位出具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另公立學校免附,私立學校請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規定,檢附當期或前1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
(三)廠商投標聲明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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