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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台灣好行-縱谷花蓮線」服務升級計畫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於 108/05/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度「台灣好行-縱谷花蓮線」服務升級計畫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0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5/28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5/2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08年度「台灣好行-縱谷花蓮線」服務升級計畫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15.8.8
遊憩課
108/05/16
108/05/27 17:00
108/05/28 09:00
2,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須為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營利事業法人或領有合法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且無不良紀錄之廠商(詳見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具有辦理相關企劃等實務經驗者及熟悉或曾參與相關企劃策劃者之專業技術顧問公司、公關公司尤佳。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設立之公司、行 號、法人、機構、團體或設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如為免納稅之營利事業單位者,應提供稅捐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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