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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公會堂』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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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公會堂』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47.52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5/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5/23 09:30 |
開標時間 | 108/05/23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正;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請廠商自行貼79元郵票),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行政課」收。2、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15%)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執行主持人資格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請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等佐證文件;契約書、決標公告或雙方往來文書等資料,無法視為「實際執行完成」證明)。 (2)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檢附古蹟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委任主持人名冊之證明文件)。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並具備得承 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 證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 員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