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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公共設施(一)新建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8/05/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公共設施(一)新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6,293,251,883元 ,開標時間108/06/11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11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公共設施(一)新建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5.85
秘書處
108/05/27
108/06/11 10:00
108/06/11 14:00
6,293,251,883元
是
02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6/0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5/1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4/2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4/1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4/03)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2/1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7/30)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 基本資格:
(1).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以3家為上限。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公會會員證。
(6).廠商信用之證明。
2.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具有相當財力者。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及第6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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