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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0年度網路設備維護委外採購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110年度網路設備維護委外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機關代碼 3.7.74
機關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5/28
截止收件日期 108/06/18 09:50
開標時間 108/06/18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9,7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公司財務處繳納現金新臺幣200元,取收據至一樓行政處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備註: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表示:「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可至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下載登記資料。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