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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鎮源故居修復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與工作報告書委託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臺灣大學 於 108/05/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李鎮源故居修復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與工作報告書委託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048,473元 ,開標時間108/06/04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04 12: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李鎮源故居修復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與工作報告書委託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3.9.20
醫學院
108/05/29
108/06/04 12:00
108/06/04 14:00
3,048,473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基礎醫學大樓3樓304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辦公時間內請至臺北市仁愛路一段1號本院總務分處出納股繳納圖說費新臺幣500元(紙本)、或新臺幣200元(電子檔)後,至總務分處營繕股不記名購領,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1.建築師事務所。 2.「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資格以上者;或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類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 3.「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資格以上者;或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規劃設計、監造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