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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塔山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於 108/05/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塔山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779,158元 ,開標時間108/06/0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0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8塔山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31.7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108/05/30
108/06/05 17:00
108/06/06 10:00
9,779,158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請繳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914900061帳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收據向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J101環保服務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其他:
(6-1) 投標廠商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提供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另應檢附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廢棄物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
2、提供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者,另應檢附委託廢棄物處理機構代為處理廢棄物之委託書及該處理機構之許可證件。
3、提供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再利用許可證者,另應檢附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廢棄物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
(6-2) 上述許可證件及相關文件須登載有廢棄物項目,且許可證件效期應大於領標日起3個月(未達3個月者,應提供向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件展延效期公文函及環保機關回復函件)。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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