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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頭城工務段轄區路面整修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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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8年度頭城工務段轄區路面整修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28.1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5/3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6/11 10:00 |
開標時間 | 108/06/11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5,084,711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6/19)
前一版公告日(10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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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甲級綜合營造業,未受停業處分者,無不良紀錄廠商。 [投標資格] 符合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資格者,可按規定參加投標,但有下列情事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一、受停業處分。 二、「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投標廠商或得標廠商,如有前述各項情形之一者,開標前招標機關得取消其投標資格;決標後簽約前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得標權利,所繳押標金不予發還或自履約(及差額)保證金中扣抵相等於押標金數額;簽約後始查證屬實者,除依契約規定得解除或終止契約外,並將由履約(及差額)保證金中沒收相等於押標金數額作為賠償金額。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