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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活動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 於 108/05/3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學生活動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6/0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05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學生活動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76.56.96.1
總務處
108/05/31
108/06/05 09:00
108/06/05 10:00
6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付郵資250元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或第103條第1項所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3.納稅證明:以建築師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由臺灣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所出具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須經各該單位經辦人、有權人及單位簽章者,方屬有效,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簽章未全者。(三)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