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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氣象站(板橋站區)及氣象儀器檢校中心合署辦公廳舍興建工程(第一次修正)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臺北氣象站(板橋站區)及氣象儀器檢校中心合署辦公廳舍興建工程(第一次修正)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新工處0229603456#7664謝先生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6/05
截止收件日期 108/06/10 17:00
開標時間 108/06/10 17: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41,0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30元
系統使用費	123元
文件代收費	62元
總計	1,4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36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第2資格
1.需同時具備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本投標廠商資格允許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本投標廠商資格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者,本項資格文件免附)。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本投標廠商資格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者,本項資格文件免附)。且4.合作同意書(僅限於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本投標廠商資格時提出)。且5.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註:僅限於分包廠商取代投標廠商資格時審查。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