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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館廁所整修工程(含8樓及9樓屋頂露台防水整修)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於 108/06/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設計館廁所整修工程(含8樓及9樓屋頂露台防水整修)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8,0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6/21 17:1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2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設計館廁所整修工程(含8樓及9樓屋頂露台防水整修)案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3.10.5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8/06/11
108/06/21 17:00
108/06/21 17:10
18,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資格條件: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近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廠商繳清稅款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無商業團體或工業團體者免附)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含履約所需技術士證照),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以影本為原則。影本應力求清晰容易辨識,其尺寸請與正本一致並請加蓋廠商印章及載明「與正本相符」字樣。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三個辦公日內,提出資格文件正本供本會查驗,正本不符或影本與正本不符者,撤銷其得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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