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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mm二截式活性炭濾嘴(280mmWG)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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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8mm二截式活性炭濾嘴(280mmWG)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5 - 菸草品 |
機關代碼 | 3.7.74 |
機關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6/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6/19 14:00 |
開標時間 | 108/06/19 14:1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484,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菸事業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現場領取僅提供光碟片1份,內含所有招標文件)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無公司執照證件者,請以1、經濟部公司登記核准函或2、公司登記證明書或3、公司變更登記表等證件影本代替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投標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