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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清理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預力電桿)乙批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於 108/06/1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委託清理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預力電桿)乙批」,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052,750元 ,開標時間108/06/2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2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委託清理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預力電桿)乙批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31.2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108/06/13
108/06/24 17:00
108/06/25 10:00
2,052,75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詳投標須知第68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其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許可證明 1、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投標廠商須具有下列資格文件: 符合經濟部公告為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R-0504)種類。投標商得自行清除或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應檢附委託清除機構之委託書及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清除機構之許可證明文件及繳稅證明。 2. 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其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