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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中心規劃暨專業顧問服務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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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彰化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中心規劃暨專業顧問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26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6/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6/24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6/25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立案之公司、法人、學校或團體,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與採購案標的相關。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前述1.及2.相關證明,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以准予投標之公函代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