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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108年度校舍電源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於 108/06/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108年度校舍電源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365,734元 ,開標時間108/06/26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26 10: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108年度校舍電源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80.8.81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總務處
108/06/14
108/06/26 10:30
108/06/26 11:00
1,365,73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具有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 3.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 明。如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 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