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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泰安鄉公所「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機關代碼 3.76.45.68
機關名稱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6/17
截止收件日期 108/06/27 17:00
開標時間 108/06/28 08: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94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正;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基本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2.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3.合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院校。4.合法學術、研究機構。
(二)檢附之證明文件:
1.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前述第1、2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倘為公(私)立學校、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以該學術單位出具授權投標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