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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廚房鍋爐設備更新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108/06/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廚房鍋爐設備更新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80,000元 ,開標時間108/06/26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2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廚房鍋爐設備更新採購
財物類 423 - 蒸汽產生器(中央暖氣鍋爐除外)及其零件
3.87.6.12
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
108/06/18
108/06/25 17:00
108/06/26 09:30
28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合法登記營運中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鍋爐承裝廠商。須檢附: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前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需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 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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