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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顧問及廠站營運管理工作委託專業服務(第一期)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於 108/06/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總顧問及廠站營運管理工作委託專業服務(第一期)」,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08,374,600元 ,開標時間108/06/2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6/2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總顧問及廠站營運管理工作委託專業服務(第一期)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79.11.5
八里污水處理廠
108/06/18
108/06/27 17:00
108/06/28 09:30
108,374,6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任一項。b.技師公會會員證。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污(廢)水處理廠或水資源回收中心之設計、監造或營運管理之工作完成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應檢附承攬完成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作完成之文件(如非政府機關核發者,應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採共同投標者,本項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應分別檢附)。
三. 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0,000元(採共同投標者,以各共同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加總計算)之相關證明文件;應附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
四.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8、13、14、1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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