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08年身心障礙者就業體驗暨就業服務宣導活動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年身心障礙者就業體驗暨就業服務宣導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機關代碼 3.71.3
機關名稱 連江縣政府
單位名稱 連江縣政府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7/04
截止收件日期 108/07/10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7: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614,25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投標廠商須為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設立,具本案履約能力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或團體。
(二)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
(1)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