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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鄉原住民族部落文化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及部落聚會所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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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光復鄉原住民族部落文化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及部落聚會所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57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7/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7/17 09:00 |
開標時間 | 108/07/17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0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7/30)
前一版公告日(108/07/23)
前一版公告日(1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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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須具備建築師事務所資格或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室內設計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室內裝潢設計及施工之業務者(如設計顧問公司)。 3.納稅證明文件: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以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得檢附『建築師事務所』之無違章欠稅查覆證明表,如檢附『個人』納稅資料,以事務所內主要負責本案之建築師為限。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