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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恆春鎮公所父親節餐敘-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2019恆春鎮公所父親節餐敘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機關代碼 3.76.53.54
機關名稱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單位名稱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7/12
截止收件日期 108/07/16 17:30
開標時間 108/07/17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42,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7/17)
前一版公告日(108/07/1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元整,親至本所收發室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公司或行號。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3.具我國國籍且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自然人須檢附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三)廠商/個人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自然人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第一類、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詳如招標須知)。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