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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住民族日本北海道溫泉及觀光產業考察活動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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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原住民族日本北海道溫泉及觀光產業考察活動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44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7/2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8/01 10:00 |
開標時間 | 108/08/01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32,3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須提出下列文件影本: 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核發該廠商係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須證明投標廠商為政府核准之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 2.旅行業同業公會等相關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及最近投保旅行業綜合保險單。 當年度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於本案投標日期內,投標廠商正受政府採購公報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三)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10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亦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註:請詳閱投標需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