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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樂院區新設空調設備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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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民樂院區新設空調設備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
機關代碼 | A.21.100.32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7/2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7/29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7/30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378,421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押標金憑證新臺幣300,000元。(如採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前繳納並取得繳款收據;繳款收據得放入標封內或於開標當日攜帶至現場供審查;其餘票據憑證除另有規定外,應置入投標標封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7.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8.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請投標廠商檢附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乙等(含)以上) 9.投標廠商聲明書。 10.授權書。 (本文件得當場繳交查驗(請負責人或被授權人攜帶授權書及本人證件正本供查驗,未攜帶證件視同該投標廠商代表未到場,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