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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拖船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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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高雄港拖船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6.5 |
機關名稱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秘書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7/2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8/22 09:00 |
開標時間 | 108/08/2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1,641,677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整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國內機關、法人組織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提供與本採購案履約能力有關之自有證明或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並提供合格工作船舶船籍資料包含船舶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檢查證書。(5000匹馬力以上之拖船至少一艘及另一艘可隨時替補原採購標的之同級船舶,倘有緊急之需可同時提供2艘)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