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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林等里道路改善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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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8年度?林等里道路改善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
機關代碼 | 3.80.58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7/2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8/06 09:00 |
開標時間 | 108/08/06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993,048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 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 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因故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機關得視需求請廠商提出說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 查覆單經塗改為不合格標。 5.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6.營造業另附:營造業登記證、有效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