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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高雄燈會藝術節」活動暨媒體行銷委託服務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2020高雄燈會藝術節」活動暨媒體行銷委託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機關代碼 3.97.38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單位名稱 觀光發展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8/28
截止收件日期 108/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8/09/18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0,0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各投標廠商須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
2.一般廠商(含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
3.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I及J大類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列為無效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並符合規定。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5.投標單(標價超過預算或未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6.押標金(50萬元)。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