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三貂角燈塔創意留影區建置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三貂角燈塔創意留影區建置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26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9/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9/09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9/10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91,2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依採購法第8條規定得提供機關勞務之廠商。且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檢附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1.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令無須納稅者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六)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