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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和仁分隊廳消防員勤務櫃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和仁分隊廳消防員勤務櫃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1 - 基本的鐵與鋼
機關代碼 3.76.55.20
機關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9/03
截止收件日期 108/09/11 08:30
開標時間 108/09/11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32,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局行政科(03-8462119#3208) 以郵政匯票(受款人:花蓮縣消防局)方式繳納該採購案文件費用100元後,憑據不具名領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 ~ 下午 17:30(中午12:00至13:30不售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工廠登記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1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二階段開標或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