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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卓溪鄉重陽節禮品(提貨券)乙式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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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8年度卓溪鄉重陽節禮品(提貨券)乙式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機關代碼 | 3.76.55.62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9/0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9/17 08:30 |
開標時間 | 108/09/17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36,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百貨、超級市場或其他綜合零售相關行業。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 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 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公會會員證(影本)。 4.原住民廠商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原住民廠商應檢附所在地縣市政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 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